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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是知道我还爱着她的,对不对?

可是请你让我忘了她,好吗?

喜欢一个人好难,忘记一个人更难;

这就是爱情,去他妈的爱情!

手从白纸上移开,紧握的笔已经放下。他长吁一口气,揉了揉发胀的眼睛,把稿纸打成一打摞在桌角。抬头望一眼表,二十二点五十四,尚可多熬一会儿。他喝下一口咖啡,重新打理起眼前的文字。

“李楠为嘛让我写这些东西?校园小说我可从未碰过。”于老根嘟囔着,手中的笔不停转动,脑中浮现出那些近乎真实而又不可能出现的画面。现实与梦境重叠,虚幻?迷惘?真实?转眼间烟消云散。

我只是个记录者,而不是缔造者,这是一个非专业且受雇于人的作家的宿命。

 

再抬起头,时间已过午夜。今晚注定与失眠有约。于老根伸个懒腰,双手抱头,站起来,慢悠悠地走到水池旁,洗了把脸。当把头浸入水中时,大脑一片空白,一瞬间,那些熟悉的画面又浮现在眼前,如山涧清泉,永不断绝。

这些都过去了,未来仍旧未知,我漫无目的地走下去,终点何方?

头脑清醒了许多,于老根抓过一旁的毛巾,胡乱擦了把脸,把毛巾丢在一旁,踱回位上。他提起水壶,续了一杯咖啡,然后继续伏案写作。笔下,十年前的一幕幕恍如昨日……

“如果这个世界上只剩你和他,我会选你做我的男朋友。”她说。

“我们有关系。”她喊道。

“你不要再这样了,好不好?我讨厌你!”她说。

“一定有比我更适合你的女孩,你一定要幸福。”她哭了。

沉浸在回忆中,我泪流满面。十年的时光,一切都在改变,只有那份感情不变。

如果你拒绝得干脆一点,我就不会这么痛苦。

 

于老根回想起了几天之前的事:

“嗨,于儿,哪儿去?”

“上班。”于老根回头,看见一张熟悉的脸,老K。

“怎么了?”于老根问,“你小子又怎么了?”

“她要结婚了。”

“谁?”

“她。”老K有些窘迫。

于老根愣了一下,说:“我怎么不知道?”

“她没给你请柬?”

“没有啊!”

“唔,也难怪……嗯……正好我那天有事,这样,你代替我去一下吧,就着见个面,那么多年了……”他说着,把一个红色信封塞到于老根手里。“拜拜!”

“再见。”于老根不喜欢用英语告别。他看看老K远去的身影,又瞟了一眼手中的信封,把它塞进口袋,融入人流。

 

婚礼的日子到了。于老根到的时候已经晚了,他走进喧闹的会场,一眼看见几个小孩在追气球。一个气球落到他身边,他用手把气球打回去,然后找到靠门的一个角落里的座位,坐下。

我不愿见老同学,就这样吧。

桌上有一罐啤酒,我想也没想就拉开了拉环,我灌下几口冰凉的啤酒,打个嗝,不再动弹。

司仪宣布婚礼开始,新娘身着一袭白色婚纱,长裙拖地,新郎则一领笔挺的西服,二人相伴,在伴娘和伴郎的陪同下,步入会场。于老根把目光投过去,她没有注意到他。于老根的眼神一直追随到会场中央,四周都是人,中间一片空地举行婚礼。他看到了三层的结婚蛋糕,上面有一对情侣在拥抱,那边是摆成心形的蜡烛,摞成塔状的高脚杯在一旁的桌子上,还有两瓶香槟。婚礼进行着,正在展示二人照片。先是新娘的,照片很多,来不及介绍,但我还是注意到了,在那张照片上,新娘脸旁探出一个头,那是——我。

记不清什么时候拍的了。我又喝了几口啤酒,旁边有人拍拍我:“嘿,兄弟,那人挺像你的。”

于老根放下易拉罐,淡淡地说:“我也觉得是,没准儿这世界上还真有两片相同的树叶。”

真不是我,可能吗?

 

司仪眼尖,环视会场一圈后,注意到我。他用目光示意我起身,同时说:“我发现来宾中有一位很像相片中的小男孩,咱们看看是不是他。先问新娘,就那边那个。”新娘望向我,摇了摇头。我忙说:“那真不是我,只不过长得像罢了。祝新人幸福。”然后坐下。我不知道我是如何说出那些话的。司仪示意婚礼继续,我趁人不注意,偷偷溜出会场。

 

走在路上,夕阳未落,天空一片殷红,微风吹过,几片树叶飘下。时入深秋,此为常景。于老根回味着刚才的一切,泪水悄然涌出。

和小文的婚礼定在明年的六月二十五日,又是一个离别的时节。我不懂为什么这样,她说:“MJ这天离世。”

伤感,于老根想着要与“You Are Not Alone”为伍,更觉悲哀。

“That you are not alone, For I am here with you, Though you're far away, I am here to stay. But you are not alone, For I am here with you, Though we're far apart, You're always in my heart, But you are not alone…”

 

十年,一切都变了。

 

“十年之后,我们是朋友,还可以问候……”“我们不可能问候。”于老根苦笑道。

 

最近葬礼太多,一对对新人走入坟墓,人生不过如此。

新娘嫁人了,新郎不是我。

于老根掂量着手中的各色请柬,琢磨着该去哪儿参加葬礼。目光落在一份上:“请您参加张杰和林佳欢的婚礼。地点:××酒店……”他作为证婚人而受邀请,去。

婚礼进行了一半,证婚人致辞,无非都是祝福新人之类。于老根说了几句,离开会场。

“他们的经历与我有些相似,但我没有坚持到今天,祝福你们。”于老根默念着。

 

正在回忆中,背后有人给他披上外套:“很晚了,去歇着吧!”

“我不困,”于老根握住身后那人的手,“小文,去睡吧。”

“不,我陪会儿你。”小文坐到于老根腿上,于老根腾出一只手搂着她,沉浸在幸福中。

此刻她和他是否也在紧紧相拥,她依偎在他怀中?

 

于老根抱起熟睡的小文,走向卧室,他脚步缓慢,生怕惊醒了她。

推开门,走到床边,把她轻轻放下,为她盖好被子,轻吻她额头,轻声说句“晚安”,退出去。

小说构思得差不多了,可以动笔。他长吁一口气,终于开始写了。

 

是时候该回母校看看了。

物是人非,景物依旧。还是那样拥挤,还是那样喧闹。步入校园,青树绿草间,有人坐在长椅上看书,有人则在激烈争论问题。看着他们,于老根笑了。
走到教学楼下,几位学弟学妹追着老教授走过,一切如故。大三那年,教学楼前的邂逅,犹在眼前。

在雕像前,一对情侣正在拍照,他们注意到我,让我帮他们照张相。我同意了,从他们手中接过相机,“咔嚓”声后二人的音容笑貌便永久定格。我招呼他们过来看,女孩说:“先生,您拍的不错嘛。”我刚要说什么,手机响了。

“哪倒霉孩子打的!”于老根掏出手机,同时对那两人说:“对不起,接个电话。”然后快步走到一旁,一看屏幕,小文打的。按下接听,熟悉的声音响起:“于,回家吃饭。有你最爱吃的鸡腿,我特意帮你把皮剥下来了,你不爱吃吗?还有大白菜。你这脾气跟个兔子似的。”

“但兔子不吃荤。”我笑道,“马上回去。”

“兔子快点儿!别一激动把腿儿蹦没了。”

把手机塞回口袋,转过身,对那两位说:“对不起,家里人叫我,我先走一步,再见!哦对了,我只比你们大几届,你们喊我学长就行。”

“先……学长再见!”二人异口同声。于老根快步走出校园,回首看校门,依旧庄严。拦辆出租车,回家。

 

小文知道我的癖好,家里人也都知道,她却不知道。可我知道她爱吃巧克力,尤其是黑巧克力。

没有感情的爱情,不叫爱情;彼此不了解的爱情,不是爱情。就算举止默契一致,也不过是巧合罢了。

生活为什么这么怪?我问自己。

 

到家已经六点多了,小文一直在等我回来,我给爸妈去个电话,报告情况,然后入座。

小文不停往于老根的碗里夹菜,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,她开心地笑了。

于老根也很高兴,他找到了适合自己的人,虽然一切来得不早。

也不晚。

 

一口气喝掉面前一碗番茄蛋花汤,于老根连打几个饱嗝。小文开始收拾碗筷,于老根帮她把桌子擦干净,把碗送到水池里,然后走进卧室,打开电视。看了会儿新闻,小文已经把碗刷完了,她要看韩剧。我把电视让给他,自己走到书桌前,打开电脑,把已经写完的小说发给李楠。看到“发送成功”,于老根放下心,打开播放器放歌,一边提笔继续写字。

时间便转着圈向前进,李楠不时对于老根的作品修改后回复。于老根把它们整理好,存盘。

 

转眼间,已到了转年的三月份。婚事正在紧张筹划中,于老根刚给饭店打了电话订桌,李楠已经抱着一摞请柬进屋了。小文帮他把请柬装进红包里。不一会儿影楼打电话问什么时候拍婚纱照,让于老根几句话打发了。晚上准岳父母来了,视察工作,完事儿走了。于老根把岳父岳母大人送走,回到家整理书稿,这时电话响了。

小文抢先一步拿起话筒:“喂,您好,找谁?”

“请问于老根在家吗?”一个女声。

“你是……”小文面带疑惑,瞟了一眼于老根。于老根跑过来问:“是谁的电话?”

“不知道,找你的。”小文没好气地说。

于老根从她手中接过电话,轻声说“生嘛气呀,乐点儿。”然后对着话筒说:“喂,您好,我是于老根,有什么事?”

“是我。呃,你……”声音有些哽咽。于老根怔了一下,然后静静听着,不时点点头,最后说:“嗯,嗯,好,我去。”

小文满脸问号:“谁呀?”

“她。”于老根把电话撂下,抓住外套,准备往外走。

小文拉住他:“干什么去?‘她’是谁?”

“你该知道的。她丈夫被车撞了,我得去看看。”说着,他走出房门。

小文略略思索了一下,喊道:“她伤你那么深,你为什么还惦着她?”

于老根停下脚步,转过身,笑了:“宝贝儿,有些事,你永远不会明白。因为你从未感受过。我会很快回来的。明天拍婚纱照,早点儿睡。”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出门。

 

有什么值得你魂牵梦绕,让你永生难忘呢?

 

坐在出租车里,我不停地擦汗,努力调整自己的情绪,可毫无成效。我依旧紧张,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她。不安中,车停了。

给完师傅钱,威乐调转车头,红灯亮起,随后灭掉,接着消失在街上的车流中。我望着远处的汽车,告诫自己,刚刚的那个我不得不烟消云散了。我稳了
稳心神,迈入急诊部大楼。

在护士小姐的指引下,我来到抢救室,走进去,抢救床上躺着一个男人,身上已经盖上白床单。旁边侍立着一个人,头略低着,脸色苍白,双眸失去了昔日的光彩,双颊犹带泪痕,双手紧紧握住那男人的右手。我微微咳嗽几声,她抬起头,注视着我,一脸忧伤。

我看着她的眼睛,那双能把内心的悲喜表现出来的眼睛。过去,那目光中总是带着几分笑意,现在……

 

我静静听她讲述着几十分钟前发生的事——一对夫妻正在马路上散步,醉酒的司机开着天籁冲上人行道,他推开了她,她逃过一劫,而他,则再没醒来。那司机见撞了人,慌忙倒车,踩上一脚油门,匆忙逃离,却没注意到红灯,与前面的解放追尾,车头插入解放的车尾,司机当场毙命,也算罪有应得。

她诉说着他被撞后自己的无助,我似乎看见了,一个无助的女孩,茫然失措地抱着自己爱的人,嘴里不住的呼喊他的名字,但徒劳无功。鲜血从他身上流出,流到地上,染红了女孩的素裙,也染红了大地……

在讲到司机一命呜呼时,她笑了,可我能觉察出,这笑容中有点苦涩。

最后她说:“好了,现在我又恢复单身了。你可以再次追求我了,但愿你现在身边没有女朋友。”

我也苦笑了一下,然后,慢慢离开抢救室。我什么安慰的话也没说,因为我知道这是徒劳无功。

最后一次的二人独处,我不能参与。

我没有告诉她我要结婚了,况且现在也不能。

不让她伤心,这曾是年少时我的唯一想法。既然如此,一切如旧。

 

几天后,在墓地中。

我和她立在春风中,面前是他的墓碑。他的照片栩栩如生,名字被涂上了朱红。旁边则是她的名字,不过没有涂色。

我把她拥入怀中,从没有如此与她亲近过,我能感受到她呼吸的气息,心脏的跳动,一切如此真实而又虚幻。这一刻,谁都没有说话。

天空下,树上,乌鸦在聒噪。

此时我可以留住她的人,却留不住她的心。

所以那天在医院里我只不过一笑而过。

 

就算她曾伤害过你,你也曾放弃过,但是,现在你必须呵护她,只有你可以呵护她。因为你还爱她,就这么简单。

爱情也不过这样,给所爱之人一份呵护,无论物质抑或精神。

 

我把请柬塞给她,在她耳边艰难的说出我要结婚的消息。她没说什么。

我放开手,转身,头也不回的离去,不知此时身后的她是否在啜泣。

没走几步远,一阵熟悉的声音响起,传入我耳畔:“记住了,珍惜她,为她付出一切,即使是生命。”

我顿了一下,又迈开步子。殊不知这是我和她最后一次对话。

 

六月二十五日到了,在前来祝贺的人群中,没有发现她。于老根起初有些失落,而后安慰自己说:“也许她一会儿就来。”但实在太忙了,这件事便被放到了一旁。

但于老根没忘。直到婚礼结束,她也没出现。好吧,不管它。

几天后,于老根突然收到她的死讯!

她是在他婚礼的那天自杀的。于老根不敢想一个绝望的女孩如何带着遗憾和眷念死去。

那就——不想它。

 

于老根和小文一起帮忙处理了她的后事,把他们夫妻合葬在一起。在他们的墓前,于老根和小文都哭了,两个人紧紧相拥。于老根说:“我记着你的话,我会好好保护她,直到人生尽头。”

希望你的在天之灵能看到这一幕。

安息吧,阿门。

 

一年之后,我再次回到她的墓前祭扫,当然,此行还有其他目的。

 

我把一束鲜花放下,然后席地而坐,手抚摸着她的照片,说:

“我回来了。一年了吧。今天天儿不错,我过得很好,你呢?你和他幸福吗?哦对了,小文怀孕了,再过几个月我也要当爸了。其实这挺有意思的。在学校那时,一天也说不了几句话。倒不如现在好好聊聊。”

于老根把一本小说放在他的墓碑前,继续说:

“我写的新书出版了。你不清楚我这个写书的癖好。一会儿我给你读几段,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是大文豪的作品。

“嗯,别的,我觉得那一段时间我过的很充实。有很多机会,让我放过了,这很烦人。我觉得是不是我不够勇敢?敢爱敢恨?拜托,我又不是圣人,我哪懂那些弯弯绕?!我总觉得很奇怪。

“另外,今天来还有别的事,开始吧。”

我开始准备,然后手捧玫瑰单膝跪地:

“现在,你就当我还是当年那个穷学生,根毛不拔铁公鸡,老爱占人便宜。然后什么也没有,只有一颗心。”

一瞬间周围景物全非,时间仿佛回到了那个新年前夜。十年前的我们,那几个不谙世事的孩子,那偌大的教室,那昏暗的灯光,那人……

也许可以这样:下课时偷偷把你叫出来,把情书交给你,然后若无其事的跑开。

当我这样在你面前时,你也许满脸惊讶;当我说出“我爱你”时,你也许会十分惊奇;当我把花递给你时,你也许会不屑一顾;当我把钻戒戴在你手上时,你也许会异常激动;当……

但是,时间不可能倒流。

 

如果真是这样,以后的日子可能会很快乐。

 

但愿如此。

 

可是现实呢?

 

我跪在你的墓前,重复着那些让人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话:“我只想让你知道,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里,有一个人在默默地喜欢着你。”

 

你早已知晓。

 

我太逞能了,太天真了,以为一切尽在掌握,可到头来却什么也没得到。

 

几封信,代替得了什么?!

 

我笑了,站起身,念着小说里的一段话:“珍惜爱你的人,珍惜你所爱的人,让每一段感情都有一个好莱坞式的good ending…幸福就握在你手中。Wish you happiness.”

 

说到这里,感到有一股强烈的情感涌了上来,我说不下去了。

 

我在她墓前深深鞠了几个躬,然后离开这片令人伤感的土地。

远远的,几片梧桐叶落下。

一路上,我思索着,李楠为什么让我写这部小说?

我豁然开朗:

有些人,一天可以忘记,有的人,一辈子也难以从记忆中抹去。与其痛苦的活着,倒不如舒服的死去。有些事,你一辈子也想不通,那就——

不想它!

李楠的本意,大概是想让我把这段感情写进书里不再回忆吧,可是他错了。

你知道我心里还是放不下她,
不管几世沧桑,人生浮沉;
你也知道忘记一个人很难,
尤其你对她付出了感情,
早知如此,何必当初?
可是一切不能试过后重来,
于是我在痛苦着,
你在笑;
笑什么?我太傻?
也许是的。
经历了就要承受,
承受了就要负责。
爱情,煎熬,一辈子的刻骨铭心。

周星星的话: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,但是我没有珍惜,直到失去了才知道它的珍贵;如果上天能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,我一定要对那个女孩说:“我爱你”。如果硬要给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的话,我希望是——一万年。

佚名的话:人有三样东西是无法隐瞒的:咳嗽、贫穷、和爱,你想隐瞒却欲盖弥彰;人有三样东西是不该挥霍的:身体、金钱、和爱,你想挥霍却得不偿失;人有三样东西是无法挽留的:生命、时间、和爱,你想挽留却渐行渐远;人有三样东西是不该回忆的:灾难、死亡、和爱,你想回忆却苦不堪言。

 

祝你幸福!Wish you happiness! 珍惜爱情!

 

©YZLH20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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